为了扎实做好群众评议工作,充分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方案》(太工党组函[2012]1号)精神,机械工程系决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活动,现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机械工程系党总支下属一个教工党支部、三个学生党支部,21名教工党员、124名学生党员。
二、参评我人员范围
全系教职工代表、党员代表、学生(服务对象)代表、班主任代表、党外民主人士代表
三、评议形式
教职工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班主任代表、党外民主人士代表通过会议问卷测评,学生代表通过网络测评。
四、评议内容
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总要求,围绕“五个好”、“五带头”内容和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开展评议。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践行公开承诺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群众情况,其他各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
五、方法、步骤和环节
群众评议工作要在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基层党组织要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二)组织评议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党总支可派人参加党支部的群众评议。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个人汇报参加活动情况后,与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三)通报评议情况,督促整改提高。群众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布。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改进,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明确整改时限。
(四)评议时间: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工作于2012年1月9日开始至1月12日完成。并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12点前。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师生群众,确保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都接受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评议、带头深入基层指导评议。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群众评议不走过场。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做好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等已开展活动的有机衔接,做好与放假前各项工作的相互结合,形成上评下议、灵活高效的评议机制。
(三)注重结果运用。要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党建工作考评结合。对活动成效明显、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总结经验做法,大力表彰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